11月20日晚間,ST全新(000007.SZ)發佈公告,11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《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》。深圳證監局對ST全新及公司董事長黃國銘、總經理陸波、財務總監陳桂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。
主要是因爲ST全新2022年業績預告信息及2021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。決定書顯示,1月19日,ST全新披露《2022年度業績預告》,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(以下簡稱淨利潤)與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《2022年年度報告》中經審計淨利潤差異較大,盈虧性質發生變化。同時,因上述業績預告數據不準確,導致公司未及時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。4月29日,ST全新披露《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》,追溯調整2021年度財務報表,2021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。